1 月212015幸福分享中心-高雄市實物銀行第二區一、本市年滿十八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,無家可歸、有流浪街頭事實之市民、身份不明者。 二、在本市流浪之街友。 分類: 幸福分享中心-高雄市實物銀行第二區2015-01-21文章导航上一篇文章上一篇文章:服務宗旨下一篇文章下一篇文章:人事組織配置圖相關文章品格教育頒獎~開跑囉!2021-01-05109年度團體會員獎勵-文件下載2020-11-30110年人間有愛寒冬送溫情-提報表2020-11-05110年人間有愛寒冬送溫情-提報表2020-09-24品格教育社工筆記2020-07-15新生代希望工程-脫貧計畫系列課程2020-07-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