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月212015幸福分享中心-高雄市實物銀行第二區一、本市年滿十八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,無家可歸、有流浪街頭事實之市民、身份不明者。 二、在本市流浪之街友。 分類: 幸福分享中心-高雄市實物銀行第二區2015-01-21文章导航上一篇文章上一篇文章:服務宗旨下一篇文章下一篇文章:人事組織配置圖相關文章『社福獻愛 幸福中秋』共同建構一份幸福的未來2021-08-21第十七屆理監事團隊2021-03-17品格教育頒獎~開跑囉!2021-01-05109年度團體會員獎勵-文件下載2020-11-30110年人間有愛寒冬送溫情-提報表2020-11-05110年人間有愛寒冬送溫情-提報表2020-09-24